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意识形态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根据上级党委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扎实推进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餐协”)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施工作报告 (一)市餐协班子成员年度在述职报告中要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进行汇报。 (二)市餐协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在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时,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专题汇报。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 (三)市餐协会长每年底前要向上级相关管理部门专门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 第二条 实施意识形态工作提示提醒 (一)要及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切实做好把方向、打招呼、划底线、守阵地、防侵蚀工作。 (二)对协会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处置,避免问题扩大化。 (三)要强化日常工作和管控。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市餐协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第三条 实施意识形态阵地管控 (一)要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加强对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的管理。 (二)要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提升网络舆论引导水平,严防敌对势力网络意识形态渗透。 (三)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 (四)要加强宣传阵地,防止舆情发生,把握正确导向。 第四条 实施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每年12月10日前要开展一次专题督查,由市餐协会长牵头,会同秘书处对协会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书面报告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 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一)每年市餐协对支委会和理事会(两委)班子成员、各专委会、秘书处人员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要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考核体系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餐协班子成员要负责做好接受上级管理部门考核督查工作,按照当年的考核督查要求认真准备文档资料、工作汇报等。 (三)对分管各专委会工作的副会长、副秘书长和各专委会主要负责人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力,而造成较大影响的,逐级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直至开除市餐协队伍。 第六条 市餐协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经市餐协支委会、会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自2025年12月10日起实行。 淮南市餐饮烹饪酒店行业协会 2025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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